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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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修订)》(浙财大〔2021〕49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1.考核对象为我校2023-2024学年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申请免考核的教师应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免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报人事处审核、教务处备案。免考核申请条件如下:新进校未满一年,或新进校未满两年的助教或讲师,或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外派挂职锻炼、请假(病假、事假、产假、哺乳假)2个月以上人员等。

2.考核时间范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考核要求

1.各学院(部)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修订)》(浙财大〔2021〕49号)制定本学院(部)的学年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应经适当形式讨论通过并正式发文。

2.各学院(部)可在考核细则中自主设定本学院(部)的本科课程教学学年最低课时数标准,但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课时数标准(教授48课时,副教授64课时,讲师64课时,助教48课时)。

3.教师在东方学院、MBA学院等单位所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其认可问题由各学院(部)自主决定。

4.各学院(部)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后,将《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联系人:冯李哲,联系电话:86732733(87733),地址:行政楼131室。

5.涉及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方面的问题,各学院(部)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事宜

人事处

马利刚

87557035

免考核资格审定工作

教务处

李秋伶

87557068

本科生课程教学工作

教务处

86738591

教学建设、改革工作

教务处

邵国维

87557073

本科生实践教学工作

教务处

冯李哲

86732733

本科生学评教工作

教务处

李秋伶

87557068

本科生学科竞赛

教务处

86738581

师资互聘工作

研究生院

叶玲君

86731856

研究生教学工作

科研处

詹晨霞

87557161

科研工作

资产处

赵李冰

86735773

教学实验室建设

团委

陈晨乐

87557337

学生创新项目

创业学院

郑洋

87557147

创新创业竞赛


三、日程安排

序号

1

启动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

7月1日

2

各学院(部)修订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院(部)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执行。

7月15日前

3

各学院(部)核对应考核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时办理教师免考核申请,汇总后报人事处(行政楼303B室)。

7月15日截止

4

相关部门完成2023-2024学年有关教学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并提供查询。

7月1日-7月15日

5

各学院(部)完成基础数据和基本信息的核对

7月16日-8月30日

6

各学院(部)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含免考核)院(部)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9月4日前

7

各学院(部)将《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送交教务处

9月4日前

8

对全校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

10月前


国际学院教学办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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