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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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际学院专聘副职选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23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专聘副职选聘管理办法》规定,报党委组织部批准,于2024年4月23日起开展国际学院专聘副职选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本次选聘国际学院专聘副职1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师德师风端正;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状况,愿意承担行政管理职责,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履职能力;

3.敬业爱岗,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优秀的英语交流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跨文化交流能力

3.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调动校内外资源组织开展与学院相关的研究与学习支持活动

4.具有一定的学生管理或指导工作经验;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4月30日岗位特殊需要或者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选聘程序及时间要求

1.4月23日中午前,发布选聘通知;

2.4月25日中午前,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报名者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国际学院专聘副职选聘自荐报名表》,简述应聘理由、优势及工作设想,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纸质稿交国教创党总支(E楼421),电子稿发送至1012504583@qq.com,联系人:任灵洁,联系电话:0571-86735777

3.4月25日下午,组织专家以中英文面试等方式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4.上报学校党委研究;

6.学校党委组织部发文公布

、管理考核

1.聘任期间,由国际学院负责日常管理,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协助学院负责人做好留学生教学安排和日常管理、留学质量认证等专项工作;

2.聘任期间不转人事关系或编制,工资福利由原工作学院或部门发放,经考核合格的由学校发放适当的津贴,在聘任部门一般不领取报酬;

3.聘任期间无需转党组织关系,继续参加原工作学院或部门的组织生活;

4.聘任期满后,在组织部的指导下,学院会同相关单位对专聘副职在聘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


国教创党总支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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