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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际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5-18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0〕120号)文件相关精神以及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开展我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聘任工作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聘任,竞聘上岗、能上能下,强化考核、公平公开原则。

聘任范围

目前已聘任在学院专任教师四级及以下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其中2020年3月1日之前进我院工作,且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参加本轮聘任;截至2020年3月1日在见习(试用)期内不确定等级人员,试用期期满后聘任相应等级,不参加此次聘任。

聘在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和群团组织的双肩挑教师须回其学科归属学院进行聘任。

三、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目标任务

参见《国际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暂行)》以及《浙江财经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20〕120号)相关规定。

岗位设置结构比例

本轮聘任,学校核定我院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数以及内部结构控制比例如下:

副教授:1人,专业技术副高岗位五至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0︰40︰40;

讲师:6人,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至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0︰40︰30。

(其中,已离职不聘任人员,计算岗位控制数时,按拟聘同级岗位计算)

五、聘用工作初步安排

1.四级及以下专任教师递交申报表至学院办公室,同时电子稿发至学院邮箱zufegjxy@126.com,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

3.评前材料公示;

4.召开学院岗位聘用评议小组会议;

5.拟聘人员结果公示;

6.聘任结果上报学校。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71-86732755(89755),办公地点:E101C,学院邮箱zufegjxy@126.com

附件:

1 《国际学院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暂行)》

2 《国际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竞聘申报表》

国际学院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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